本文转自: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赵海军)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以无人驾驶飞行、低空智联网等技术组成的新质生产力与空域、市场等要素相互作用,带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领域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2024年低空经济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赛迪顾问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低空经济规模达5059.5亿元,增速33.8%;2023年中国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产业规模达9.8亿元,同比增长77.3%。
截至2024年2月底,中国低空经济领域企业5.7万家。从成立时间看,近五年新成立的企业数近2.1万家;从区域分布看,超六成企业分布在中南和华东地区,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湖南、浙江、山东等省份,华北地区占比约12.6%,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和河北。
低空经济新赛道,到底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想象空间?赛迪顾问的研究表明,低空经济存在“三层万亿”发展空间:第一层即促进低空飞行器制造发展,培育更加丰富的低空应用场景与服务新业态,核心产业规模成长空间超万亿元;第二层即以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低空新型基础设施等相关产业链上下游投资空间超万亿元;第三层即服务模式延展促进空中交通运输发展、飞行体验促进消费变革等各类经济活动,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空间超万亿元。
近年来,随着公共服务市场不断扩大,低空飞行活动日益活跃。在低空运输、监管巡查、森林防火、空间测绘等领域,越来越多的低空飞行器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头部物流企业在江苏、重庆、云南等地区多次开展无人机物流运输试点活动,低空物流的效率优势凸显。
低空经济的兴起使得低空飞行活动频次增多,无人机多领域作业成为常态,因此对低空飞行器的安全监管法规建设迫在眉睫。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提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其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等等。
现阶段我国虽已开始对低空经济的飞行安全进行规范,但其安全监管保障行为的实施依旧任重道远。未来还需结合低空雷达、感知避让、通信保障、信号防干扰、多机协同等技术进一步构建低空安全体系,在安全监管能力上从特定区域监管逐步转向跨区域多领域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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