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自媒体城市分站

本站搜索

企业登录 企业入驻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

武汉市获批开通18条低空试点航线

时间:2024-11-13浏览量:来源:低空经济网

  乘坐直升机游览两江四岸美景,无人机将午餐送到公司门口,还有医疗急救的血液可避开所有拥堵直接从血液中心送往医院。1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武汉18条低空商业试点航线正式获批。

  图片 11月12日上午,汉口北低空港正式启动运营。长江日报记者胡冬冬 摄

  18条低空商业试点航线覆盖5大类别

  此次获批的18条低空商业试点航线包括5条载人航线、12条载物航线和1条监测航线,覆盖短途运输、空中游览、物流运输、城市监测、文旅(物资运输)等多个类别。

  载人航线方面,汉南—十堰、汉南—荆州(老沙市机场)等2条低空短途客运航线已于前期开通。另外3条则以空中游览为主。其中南岸嘴-建港、青山江滩—中山路两条航线是游览两江四岸的旅游观光线,市民可以乘坐直升机,在空中感受武汉、长江的磅礴气势;位于天兴洲上的另一条航线也为空中游览线,机型动力悬挂滑翔机。

  12条载物航线均服务于物流,其中有6条将于本月开通。

  率先开通的是由顺丰公司执飞、武商集团运营的武商Mall—梦时代的低空商贸航线,这条航线将于13日开通,这也是全国首条跨江商贸低空航线。

  武汉经开区龙灵山生态公园北门—武汉经开区龙灵山生态公园帐篷营地,豹澥街道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内,豹澥街道之寓·未来小区—豹澥街道桃花源南区中心草坪三条航线,主打“送快递”,把快捷服务带来寻常百姓家。

  与此同时,武汉血液中心—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和武汉血液中心—武汉亚心总医院这两条航线也特别值得关注。在医院急需血源时,这是两条救命航线可以直接避开地面交通,空运直达医院。

  图片 11月12日上午,汉口北低空港正式启动运营。长江日报记者胡冬冬 摄

  武汉迈入“空天”立体交通新时代

  越来越多的低空试点航线开通,呈现出低空经济的日渐勃发。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获批的18条航线是经过多方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发动在汉的即时配送平台、无人机物流企业及通航公司进行低空商业航线策划形成。前期共收到9家企业提交的58条低空商业航线和70多条城市治理类航线申请。

  为确保低空飞行活动安全,综合考虑各类场景的试点需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企业对航线计划进行了筛选,最终形成了以无人机物流航线为主,兼顾空游、城际运输等场景的低空航线计划。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做好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工作,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今年3月以来,武汉市政府先后印发《武汉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24〕25号)、《武汉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年内将开通10条以上低空商业试点航线。

  在全国范围内,以上海、南京、杭州为代表的长三角城市目前处在国内低空经济发展第一梯队。截至目前,南京市获批空域已有35个片区,总面积1388平方公里,已批复航线118条,总里程1473公里,实现全市所有辖区获批空域全覆盖;杭州市提出,要在近3年建设超275个低空航空器起降场,开通500条以上低空航线;上海也提出2026年实现上海市低空飞行航线全域连续覆盖,上海杨浦区近日发布政策,对新开设低空航线的企业,每条航线首年度完成5000架次飞行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年。

  将建设低空飞行综合管理平台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民航相关规定,开展低空经营性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运营合格证,依法开展航空器实名登记,实施低空飞行活动前要按程序申请低空飞行空域、报告低空飞行计划,并严格依法实施低空飞行活动。对非经营性的低空飞行活动,虽无需办理经营许可及运行许可,但仍应按照《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办理主体或活动备案。

  目前省市正在推进省市低空飞行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将为低空飞行提供空域和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飞行气象、空中信息及飞行过程监管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对低空飞行活动“看得见、联得上、叫得到、管得住”。

  在平台投用前,低空商业航线的运营主体可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递交航线运营计划。后续省市平台建成后,运营单位可通过平台提出飞行计划申请。

  同时,我市也正在加快推进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市低空空域航路及地面配套设施规划编制,最大限度地划设低空可飞空域,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后续鼓励各低空企业按照规划的点位进行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并策划更多的低空商业应用场景。

  图片 11月12日上午,汉口北低空港正式启动运营。长江日报记者胡冬冬 摄

  低空飞行不是想飞就飞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规定,如企业未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证载明范围经营的,可能被责令停止违法活动,被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企业未取得无人机运营合格证或违反运营合格证要求实施飞行活动,可能被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运营合格证。

  若企业违反规定实施飞行活动,不仅可能招致行政处罚,被处以相应罚款或被停飞,甚至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更严重的有可能招致刑罚。未经审批实施飞行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旦构罪,将可能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长江日报记者刘海锋 参与采写:郭佳)

  (来源:长江日报)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联系作者

低空经济报

本类推荐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低空经济报

  • 邮箱:18026288868
  • 手机:18026288868
  • 地址:18026288868
  • 本站信息部分由会员发布,网站已尽严格审核义务,请您做任何行动前务必再次与组织方或发布者核实确认。

在线留言

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18026288868

Copyright © 2024-2024 低空经济报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2023025135号

百家号

微博号

搜狐号

新浪号

网易号

企鹅号

头条号

服务号

订阅号

知乎号

小程序

凤凰号

生意宝

哔哩哔哩

抖音视频

微信视频

好看视频

西瓜视频

腾讯视频

搜狐视频

网易视频

优酷视频

爱奇艺视频

快手视频

总站

江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