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讯,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广州市发布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低空经济总部企业。对本市低空经济领域总部企业,根据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给予扶持。对于研发制造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等相应条件可认定为总部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户籍、人才绿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园入学、办税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粤港粤澳通行等各方面保障。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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